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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生效前货物已发出,还能享受RCEP关税优惠待遇吗?

发布时间:2024-04-09        浏览次数:8        返回列表
前言:中日RCEP产地证办理,怎么办理RCEP产地证
协议生效前货物已发出,还能享受RCEP关税优惠待遇吗?

协议生效前货物已发出,还能享受RCEP关税优惠待遇吗?


RCEP生效之前已经从我国出口,尚未抵达其他成员方的在途货物,2022年6月30日前,申请人可以按照《办法》规定申请补发原产地证书。

一般情况下,申请人应当在货物装运前申请签发原产地证书。如申请人由于过失或者其他合理原因未能在装运前向签证机构申请签发原产地证书的,可以自货物装运之日起1年内向签证机构申请补发。


问:是不是只要出口到日本的产品都可以申协理RCEP原产地证?

答:并不是这样的,出口产品需符合RCEP协定下的才能够通过办理RCEP证书给到客户减税。



中日RCEP原产地证办理流程:

1、注册备案登记。根据贵公司的出货信息如实的注册备案企业、产品、HSCODE等信息,带海关审核通过后才可以办理中日RCEP产地证。

2、注册备案好后登陆产地证系统单一窗口或者环球RCEP产地证录入出货信息,要求内容和提单、发票、箱单保持一致。

3、录入信息好后发送海关审核,海关根据产地证只做要求审核内容,没有问题的话会显示审核通过。

4、中日RCEP协定产地证审核通过后就可以到海关签证出来了。

如果是找我们办理的话,提供提单、发票、箱单还有产品对应HSCODE就可以,不需要贵公司注册备案的

其他我们自己来操作就可以了。无论哪─种方式办理日本都是可以减免关税的。


如有需要欢迎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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